来聊一个【没有尸体】的分尸谜案——六盘水“杀妻灭子”案。实际上该案已经判了、“真凶”早就抓到…但是案件的疑点、矛盾实在太多,所以大部分人都认为是个“冤案”,这其中还包括死者的母亲!
2001年3月21日凌晨6点过,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睡梦中的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六龙镇57岁“老”太张琳合惊醒,她接起电话后传来水城县女婿李玉前略带紧张的声音,电话那头他问岳母妻子谢初明是否有带3岁的儿子李某昊回家。张琳合没有回答反问对方是怎么回事,李玉前解释说19号晚上自己和朋友出门聚会,20号凌晨才回到家,可进屋后发现妻子及儿子不见了,起初以为是谢初明和自己怄气带着儿子去了朋友家,但20号白天问了一大圈都没任何朋友见过母子两,所以打电话来问问是否回娘家了。张琳合继续追问女婿两人是否有吵架,李玉前否认,但老人知道22号轮到女儿值班,负责任的谢初明如果没有离开水城县一定会去厂里,所以叮嘱女婿隔天去厂里的车间找找后就不安地挂断了电话。
谢初明是张琳合的大女儿,长相甜美还是一个大学生,毕业后进入水城县水钢钢铁厂上班并和同厂的同事李玉前经过5年的恋爱长跑于1997年步入婚姻殿堂(两人大学就是同学并且在大二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一年后生下儿子李某昊。丈夫李玉前对她们母子疼爱有加而且20天前去水城看望外孙时女儿还告诉张琳合说准备考个律师证作为第二职业,更打算买过一个大房子后将父母以及奶奶接到身边照顾。所以生活如此美满、懂事且积极向上的谢初明在母亲眼里或许真的只是和女婿怄气带着外孙去朋友家散心了吧?
可一天之后的3月22日,张琳合再次接到女婿的电话得知女儿并没有去上班,而且女婿已经报警了!不祥的预感涌上了她的心头,都没听完女婿之后的话即哆嗦着挂断了电话,丈夫谢洪禄紧张地问她女儿情况,她也没有答话只是不住地默默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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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案发的经过又是如何呢?
2001年3月19日晚8点50分,同单位的周某和丈夫龚某某到谢初明家做客,因途中接到朋友的夜宵邀约,李玉前和龚某某两个男人一起出了门,而谢初明则与留下来的周某站在阳台闲聊吹风。从她们站的地方可以看见50米外对面楼厂里单身女宿舍的304房亮着灯,那是孟瑞红朋友的宿舍,并且她经常借住在该宿舍观察谢初明的一举一动。晚上10点半左右,给儿子洗完脚后周某认为谢初明是要去休息了,于是不等丈夫就提前告辞,临出门她还叮嘱谢初明说:“她(孟瑞红)可能在对面,你们要落好门。”
晚上11点左右,周某前脚刚走30分钟后丈夫龚某某就提前回来接妻子回家了,可来到谢初明家后发现其房门紧锁,无论怎么叫喊、拍门也没人应答,他返回家中后才发现妻子已经先行回来了。
【接下来是重点】
20日凌晨2点50分,嫖娼回家的李玉前看着熟睡中的妻子想到自己和孟瑞红的婚外情最近一年来被搞得不胜其烦,又想到自己的前途等原因突然起了杀意,遂用双手将谢初明掐死,在行凶过程中儿子李某昊被惊醒并大哭大闹,由于害怕惊动邻居,李玉前用床上的枕巾捂住儿子口鼻长达4、5分钟,松手后李某昊已经窒息而亡。为掩盖罪行,李玉前白天照常上班,并打电话给亲友称谢初明母子19日离家。20晚天黑后,李玉前找到情妇孟瑞红,告诉对方自己已经将母子二人杀死,并要求她来自己家帮忙处理尸体。随后李玉前用自己家的菜刀、孟瑞红协助,将谢初明的尸体分解成若干份,同李某昊的尸体分装在四个编织袋中(儿子李某昊未被肢解),并将部分尸块装于背箩内,由孟瑞红将背箩运到钢铁厂的2号炼铁高炉内将背箩里的尸块倒于运料皮带上传至炉内焚烧,之后孟瑞红又前后三次往返于李玉前家中将剩余的三袋尸块先转运到304女生宿舍,分装在背箩内后再运送到2号高炉内焚烧,并且最后一趟将背箩也丢进高炉内焚烧。而这期间李玉前则在家打扫卫生。有没觉得上面这段“重点”写的都啥跟啥啊?你不胜其烦不是应该杀掉纠缠自己的情妇么?3岁的亲生儿子大哭大闹所以也不假思索就将他捂死?可这就是一审判决书上的案发经过“原文”,当然,我稍微修改了一些拗口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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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觉得非常诡异、可笑、草率?别急,我再来一一列举一下我所收集到的疑点!
1.第一点当然是据李玉前的辩护律师王万琼称他确实被刑讯逼供了;
2.一位叫做杨某木的邻居反映,2001年3月20日凌晨他看到孟瑞红多次从李家搬运东西至单身女宿舍304房间,最后一次搬运时间为20日凌晨1点多。注意是20日凌晨,而一审认定的分尸时间是20日晚,前后相差了17个小时左右。而这个时间段李玉前还在嫖娼呢?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啊?而且记者特意找到了这位证人杨某木,确认了时间就是19日晚到20日凌晨,因为20号他们要交报表,那晚他值班,绝对没有记错;
3.一审认定的分尸时间是20日晚,可是20号晚上8点有证人证实李玉前和表弟在吃饭,也就是说即便是20号一审认定的分尸时间李玉前也有不在场的证明;
4.19号晚好友周某离开的时候是10点半左右,而他的丈夫龚某某则是11点左右返回其住所,此时家里最外面的铁门未关但敲门、打电话却没人应答,难道对方只有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睡得那么沉完全听不到声音了?有没可能她在周某前脚出门后就遇害了呢?同样这个时间段李玉前还在喝酒;
5.20号凌晨零点左右,住在谢初明家对门的邻居听到她们屋内有人进出的脚步声,如果龚某某11点敲门没人应答是因为睡太熟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也睡得很沉吧?而如果不是,这时听到的脚步声应该就是凶手的,可李玉前还是有不在场的证明;
6.前面被害人母亲提到的,一审中供诉的分尸地点主卧室没有发现任何李玉前的指纹,并且现场勘查笔录、法医物证鉴定书等客观证据均未指向李玉前;
7.一审供诉中称李玉前用自家的菜刀分尸,可他们家的菜刀就把普通菜刀,用这种菜刀分尸是不可能成功的,哪怕砍猪骨头都容易留下缺口,何况是人体的髋关节、腕关节、肩关节等更硬的部位呢?而那把菜刀竟然完好无损没有任何缺口;
8.前面我摘录的一审判决书内容中“标红”处注明地很清楚,李玉前说分尸菜刀是自家的,可实际上那把菜刀是对门邻居家的,之前因为借给李家“撬门”用,所以没有拿回来,一直放在两家人之间公共走廊的柜子上,他如果自己分尸为何要去屋外取刀?
9.即便这把刀就是那么“神奇”能够吹毛立断,可是菜刀上也没提取到李玉前的指纹;
10.王万琼律师称在卧室一个纸箱上发现了一处喷溅状血迹,经过【云智科鉴定中心2015医字第41号审查意见】判定,该血迹是【生前开放性伤口的活动型出血】,即谢初明很有可能是因为大出血而死,但上面一审的纪录可是说李玉前用手掐死对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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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疑点、矛盾点就是那么多!所以张琳合老人才会坚决认为李玉前并非杀害自己女儿和外孙的真凶并20年来不断奔走上访要求重审,不过她说并不是为女婿伸冤而是为女儿寻找真相,她不想冤枉无辜、不愿放走真凶;也之所以因为疑点如此多,2001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中院重审…
然而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由死刑改为死缓;
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016年法院启动重审程序,可是至今都没有开庭,原因是服刑3年出狱后的孟瑞红不见了,公安机关一直找不到她…
离奇!闻所未闻!我甚至嗅到一股淡淡的“阴谋气息”…
这是我所听过最谜的一件案子,因为除此之即便你说孟瑞红是真凶、李玉前完全被冤枉也有不少“谜团”,比如孟瑞红哪来的钥匙进入屋内行凶?比如朋友周某离开后孟瑞红即杀害对方并留下血迹(两枚指纹),为什么李玉前两天时间一直未发现?再比如李玉前20号妻子失踪后为何还有心情和表弟吃饭?是否故意制造“不在场”假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