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社区)集体自有资金报账流程
票据支出事由,经手人签字
1、1000元以下(含1000元)支出票据 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
村(社区)主任签属实,村(社区)书记签已审
镇驻村干部签同意并写明同意列支金额(大写)后入账
票据支出事由,经手人签字
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
2、1000元以上支出票据 村(社区)主任签属实,书记签已审
镇驻村干部签属实
镇包片领导签同意并写明同意列支金额(大写)后入账
二、村公资金和扶贫资金
票据支出事由,经手人签字
由村(社区)5人小组签字
村(社区)主任签“已审,资金使用属实”,书记签“已审,符合民主程序”
镇具体工作人员签“资料已审,程序合法”和“票据已审”
包村领导签“已审,情况属实”
镇分管领导签已审,建议在村公(扶贫)资金中列支
镇长签同意并写明由村(社区)村公(扶贫)资金中列支金额(大写)
三、村其他专项资金报账流程
票据支出事由,经手人签字
社区监事会成员签“属实”
5万元以下支出票据 村(社区)主任签“已审,资金使用属实”,书记签“已审,符合民主程序”
镇具体工作人员签“资料已审,程序合法”
镇分管领导签同意,并写明在专项资金中列支金额(大写)后入账
票据支出事由,经手人签字
由社区监事会成员签字
5万元(含5万元)以上支出票据 村(社区)主任签“已审,资金使用属实”,
书记签“已审,符合民主程序”
镇具体工作人员签“资料已审,程序合法”
镇分管领导签已审,建议在专项资金中列支金额(大写)后入账
四、村(社区)本级单笔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开支报请包村领导同意并召开议事会后方可实施,报账程序根据资金性质参照上述报账流程,并将议事会会议纪要复印件附支出票据后。
上级委托支付以及固定性支出(如青苗费、土地款、土地租金等)按程序报销,不再进行事前申请或议事会决议,但应在当月或次月议事会上通报。
村(社区)工程类项目需报议事会通过后,报驻村干部、包片领导审核后方可实施。项目预算金额超过3万元(含),必须按程序比选或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未超过3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10%。村(社区)工程类项目参照村公资金管理办法实行。
五、镇纪委履行督查责任,年内对村(社区)的资金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