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想要做律师,而是毕业时刚好分配到司法局,于是我就自己提出到律所去,一干就是三十年。其实那时离开机关下基层,是一件划不来的事情。当年是国有体制,当律师是不可能赚到钱的,每月工资69元人民币(1989年),加上有一点少得可怜的提成奖励。真正收入提高一些是2000年改制,律师事务所民营化之后的事情。许多年轻律师对于改制以前的制度不甚了解的。
既然从事了三十多年律师工作,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有感情的,就说说我对律师工作的认知。
看到有人说从事律师工作是为了公平、正义,是扶弱抑强,是为了国家法律建设做贡献,有人说律师职业高尚,受人尊敬,社会地位较高,这些都是扯淡,不着边际。
律师其实就是一种职业,法律服务的职业,社会上有人需要法律服务,律师是法律专家,就替人家服务,从而获得报酬的一种工作。但是这种职业确实与其他职业相比有很不同的特点。
第一,律师是个自由职业。
改制后的律师是没有人给你发工资的,所有收入都是靠你为客户服务得来的。该如何服务,服务的对象,工作量的大小,均可以自由选择;甚至从事哪个专业,股权纠纷、知识产权、对外贸易、诉讼非诉讼等,也是自己去选择。比如,我主要从事房地产、建设法律服务,这方面的业务做多少,其他的业务做不做?主要是看心情、看时间,心情好,时间有多余就做一些,不做也没有人会强制你。完全是你的事。律师事务所也不会过多的干预。(当然律师助理除外,那就得听师傅的)。确实有的律师一年也就做一、两件标的额大的业务,其余时间就去玩,也有的律师只接业务,接到后交给助手或合作伙伴去完成,自己拿提成就行。相反这些律师业务收入往往还不错,他们要么是有人脉,要么是资深律师有业务来源。
凡事有利有弊,既然是自由职业,如果你是新入行的,那就有些惨了。一年到头接不到业务也很正常。没有好的师傅带,没有三、五年的沉淀,吃饭都是问题。在律师事务所好象没有劳动合同一说,来就是执业的,不仅可能没有收入,社保还得自己交,大型所还有较高的提成,不是律师事务给你钱,而是你接的业务按比例上交给所里。律师事务所不养闲人。
第二,律师的收入与能力相关。
律师行业中,你有什么样的能力,基本可以决定你有多大收入。有一些硬通货,比如硕士或博士毕业,理论水平较高,如果情商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收入肯定比普通本科毕业要高。而且一些行业组织还喜欢这样的高学历律师,律师协会呀,各专业委员会呀,仲裁委员会呀,法学会呀等等,他们也是需要高学历的人来给他们脸上贴金的,当然学历较高,也会为这些机构作些有益的工作,文凭太差基本是没有戏的。
还有些能力,比如从事过法官、检察官或政府官员,或是法学教授等,再改行从事律师律师工作,或是教授兼职,司法机关要么是他们的同事,要么是学生。这些律师有人脉上的优势,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中是有用的。
这也决定了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二八定义”很突出。百分之二十的律师可以过上很舒适的生活,而80%则要靠自己不断的勤奋努力才能混口饭吃。如果你既没有学历或资历上的优势,又不努力的话,那在这个行业中也是很惨的。更不要说什么职业高尚,地位很高,那不属于你。当然你是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那这个行业也就属于你。至于高收入,对那些顶级律师也不是什么问题。
以上两点,就足以吸引有能力的人来从事律师工作。
第三,律师是个苦逼的行业。
所谓苦,是因为社会变化太快,法律变化也太快。律师必须不停的学习,否则很快就会不知道业务怎么做。就拿现在的《民法典》来说,十多万字,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的新的司法解释以及修改的司法解释,初步统计五十多万字。有人调侃说“半生所学毁于一旦”,不学习往往寸步难行。
再说了,2020年一过,法院都改成网上立案。如果不亲自动手,感觉也像白痴一样。所以,律师也是一个日新月异,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同样的,这也是有两面性的。对于不求上进的人,这就是一种灾难,而对于喜欢挑战,喜欢变革的人来说,那他也时常站在时代的前沿,不会落后。
至于公平、正义,扶弱抑强,这此口号并不适合律师,追求公平正义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之中,认真做好每一个律师业务,就是对社会正义的申张。但是你不一样会被社会所理解,最突出的例子是刑事辩护,那可是为坏人说话,你做得越好,可能社会越反感你。
我就曾经替一位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被告人作无罪辩护而受到受害者家属几十人的围攻。但这个案件最终经过二审认定被告人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