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货币政策的问题。在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美联储为了避免经济衰退,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先后六次降息,使得美国长期维持着1%的历史低利率。这就导致过多的资金流向了房地产市场,使2001年到2006年间的美国房价快速上涨,出现巨大房地产泡沫。
其次,是“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政策。从克林顿政府到小布什政府,都积极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要求金融机构为那些没有购买能力的低收入群体提供信贷支持,让他们能够享有自己的房屋。尤其是,一些国会议员要求房利美和房地美通过购买金融机构的住房贷款来支持这一目标的实现,导致了很多没有信用、没有偿付能力的人群获得了住房贷款,也就是“次级房贷”,从而导致银行的基础资产蕴含着大量风险。这也大大推动了房地产泡沫,并最后通过“次贷危机”引爆2008年的金融危机。因此,房地产泡沫是危机的首要原因。
再次,就是美国金融体系本身的问题。我们之前谈到,因为银行挤兑恶化了经济大萧条,所以1933年美国推出存款保险。那项创新降低了挤兑风险,但同时鼓励银行去冒险。这直接影响了2007年之前房地产泡沫形成过程中银行的房贷发放行为,让它们敢于冒险,通过高杠杆追逐利润,却忽视市场扭转时可能引发的风险。
最后,也是我们之前谈到的,1930年代大萧条初期银行持有太多流动性差的贷款,所以,为了增加住房贷款的流动性,先是建立二级住房贷款市场,让银行随时可以转手卖出去住房贷款,后来也把这些住房贷款打包、做资产证券化。再后来,又有华尔街公司推出专门投资住房按揭贷款证券的基金产品,专门针对特定投资者发售这些基金的份额,等等。
这一系列的创新就把原始出资人和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之间的交易链条拉得很长,先是贷款经纪商把钱贷给要买房子的家庭,并把贷款合同卖给银行,银行再把贷款合同转手卖给房利美,房利美再转手卖给吉利美,由后者再打包卖给住房按揭贷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再卖给投资者,等等,整个链条中的每一方都赚一些手续费和佣金,但每一方都不为贷款最后是否成为坏账负责。因此,最初的借款方是否有还款能力,就没有谁去管了;委托代理链条太长之后,风险就被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