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巧合、离奇到近乎“灵异”的案子,而且就发生在我们这附近,第一次我是听大学同学说的(他是事故发生地的本地人),他们本地人至今都认为这是“灵异事件”;几年以后,我在央视法制频道上也看到了这个案子,可是在有了更多官方的、权威解释之后,我反而更加疑惑了,因为他们讲的实在有点混乱且逻辑不通!
先说一下当年我同学讲述的“民间灵异”版本(也是故事的大概版本)雨夜,公路上A地点发生了一起诡异离奇的交通事故,路边的发廊店服务员(也是报案人)目睹一辆两厢小卡车撞到一位年轻女孩,司机没有下车就径直开车走了。目击者赶紧走近前去想要看看伤者情况,发现地上没有人,只留下一双粉红色高跟鞋…
第二天,公安局有一22岁的年轻人来投案自首,说自己前一天晚上在A地点撞了人,然后逃逸,开车走了5公里后到达B地突然车子失灵,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沟里…警方问之前撞的人呢?他说不知道,没下车看,应该还在事故A地。但民警们都知道A地根本没人对吧?于是跟着去了翻车地点B查看。到达B地点后警方果然发现了他的那辆小卡车,不过旁边却赫然惊现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经勘查这具女尸就是那晚被撞的女孩…肇事人一看到这个情况吓疯了,因为他记的非常清楚,自己撞人后女孩就倒在侧前方的路面上根本就不可能上车,翻车后他还叫来好几个亲友多次往返翻车地清理现场,然而所有人都未在翻车现场看到过这具尸体…女尸就像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消失,又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突然出现,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消失的又是怎么突然出现的…似乎她一直跟着肇事人“走”,并让他翻车,然后待所有人都离开翻车现场后“现身”指证他…而这之后肇事者一大家族更是灾难不断,破产的破产、坐牢的坐牢…
太渗人了吧……是不是很像恐怖片情节?但这件案子的真实版本确实就那么离奇诡异。
民警们在翻车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并准备下去一探究竟,可当大家进入深达2.7米的沟渠时一幅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画面立即出现在众人眼前——在距离小货车车尾不到2米远的地方仰面躺着一具姿态极其诡异的女尸,女尸四肢有被焚烧的痕迹,腰间还缠有一条橡胶圈,可是全身上下连一件内衣内裤都没有,翻车现场也未发现任何衣物…
不说只是自己驾车不小心翻沟里去了么?怎么现场出现了一具女尸?而且距离那么近?而且一丝不挂的?这和新兴街的那起交通事故又有什么关联呢?会不会是肇事人趁着目击者不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车将女孩拖入车内并带到此地奸杀?好像也不对啊?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不把尸体藏起来?就怕警方不知道自己杀了人?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怎么会多了一具尸体?
警方对此百思不得其解,而投案人洪火灶更是一脸懵逼,他自己也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多出一具女尸来…
别想了,那4.3公里路程至今警方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全是推测,那天晚上能够合理解释的只有翻车后、洪火灶从沟里爬出来后发生的事。我跳过节目组那些啰哩吧嗦的推理吧,直接给真实的【翻车后经过侦破过程】:
根据洪火灶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翻车后他和一位潘姓友人打了电话,该友人又频繁和洪火灶的堂哥联系,其堂哥更是整晚都在“忙碌”。顺着这些通话记录警方找到洪火灶的表姐,从她那打开了突破口(洪火灶的堂哥和友人始终不愿意说真话),得知翻车过后家人几经往返翻车地点,企图烧毁汽车驾驶室毁灭方向盘上的指纹等证据,企图叫一辆吊车来将车子吊走,并且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发现了女尸…
因此,整个案件就算是“结案”了,“完整”的经过是(翻车前为警方的推理):
5月16日晚,和朋友一起喝了点酒的洪火灶开车离开酒店,行至第一案发地附近时撞上了正在和朋友打电话的郭幼兰,因为行车速度太快撞击过于严重,挡风玻璃瞬间破碎,而套在挡风玻璃上的密闭橡胶圈也掉了下来,正好套在了郭幼兰的腰间(也就是发现郭幼兰尸体时腰间那根橡胶圈)。这根橡胶圈并没有完全掉下来,其一头连着挡风玻璃的雨刮器,一头套着郭幼兰,就这样死者在车底被拖行了4.3公里。沿途因为郭幼兰的身体和地面摩擦严重,衣服被一件一件剥离…待货车到达第二现场时不知道什么原因,货车突然失控了,一头栽倒在旁边的水沟里并将郭幼兰的尸体甩了出来。
翻车后,洪火灶爬了上来并打电话给朋友潘某和自己的堂哥,其堂哥听闻他之前撞了人于是提议到第一现场看看还有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到达现场之后发现交警已经赶到并且正在取证,几人慌了手脚,决定打电话给洪火灶表姐,此人是当地的人大代表,见多识广,她提议为了不让警方在方向盘上找到指纹干脆烧掉驾驶室,于是买来汽油将驾驶室焚烧。可能因为当时下着雨,雨水夹杂着汽油流到了距离汽车2米的尸体上,所以女尸四肢也有被焚烧的痕迹。
这件案子,当地很多人都认为是“灵异案件”,因为你要说拖行了4.3公里没人发现实在有点匪夷所思,至今受害人父亲也不相信拖行过程中能够将死者衣服一件一件剥离,而且翻车现场还有人目击车子掉下去的过程,也说没有看到车底有人,更没有看到车内有人在和洪火灶争执,但他就像着了魔一样突然右转直直地开进水沟里…
另外更是有人说肇事者一家根本就没想报警的(从他们毁尸灭迹的行为来看也确实比较符合这个说法),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洪火灶像是被人“控制了”一样跑去自首了,所以在派出所他自己也是一脸懵逼…
没错,正常理解,他们是绝对不会去投案自首的!因为洪火灶所有参与该案的亲属都被判了刑!那个人大代表的表姐好像是判了8年…所以你觉得他们是得多“脑壳进水”才会帮洪火灶掩盖罪证又让他去自首?一家人是中邪了?
官方解释确实有点“强行解释”的意味…因为你没有解释清楚重点——肇事者与家属行为之间的逻辑问题以及物证之间的一些事实问题。我都不懂究竟要怎样去科学地叙述这件案子,真的,写了几十个案子,这个案子写完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反而觉得用“灵异说”的方式更好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