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雷特的单纯威力要大,不考虑战术易用性的话,巴雷特是胜过AWM的。
AWM只是普通的高精度战术狙击枪,主要作战目标是对方人员等有生力量。
巴雷特使用的是12.7×99mm弹药(.50BMG),这种弹药大家不应该陌生,它是美军勃朗宁M2大口径机关枪的弹药,二战时的美军战斗机、坦克也使用了这种机枪和子弹。
在史泰龙的《第一滴血4》中,便有一个M2机枪用.50BMG屠杀式扫射的画面,这种大口径弹药拿来打人威力也就比机关炮差那么一点,弹头长达134mm,重45.8克,直径比钢笔还粗,打到人身上就是个撕裂效果,断手断脚不在话下。
如果拿二战的美军全威力弹药,著名的30-06春田弹(7.62×63mm)做对比的话,30-06的枪口动能不到4千焦,而.50BMG则可达到18千焦,威力翻了4.5倍。
实际上今天大部分狙击枪都达不到30-06这个程度,比如北约的一些狙击枪和机枪,大都使用了7.62×51mm NATO弹药,虽然也是全威力弹,但在绝对威力上比30-06还是差那么一点。(州长米尼岗用的都是NATO弹我到处说?)
苏系的也差不多,苏系大多使用7.62×54R的莫辛纳甘弹(如SVD),狙击方面有7N1和7N14等专用弹药,但也就7.62NATO或30-06那个水平线上,是远比不得.50BMG这种不讲理的东西的。
.338英寸的拉普阿·马格努姆弹 (.338 Lapua Magnum),这种弹药对应27英寸(69cm)的枪管。
在子弹威力上,.300英寸温彻斯特·马格努姆弹虽然挂着个“马格努姆”的大药瓶之名,但它性能对标的其实是7.62×51mm NATO弹,基本上提供了比7.62NATO更高一些的射程和精度,但也仅此而已了,某些性能还不如7.62×51mm。
所以,有些问题都不用想,使用了勃朗宁大口径机枪弹的巴雷特系列,在威力表现上不可能弱于AWM的弹药。
但是,狙击步枪在单纯的火力表现之外,也应该参考其战术能力,实际上AWM的远距离狙杀能力一点都不比巴雷特系列差,在不考虑毁坏器材的情况下,它的战术表现甚至会更好,比如狙杀精度、射击隐匿性、携行性能等等都很不错,0.338 Lapua甚至拥有1000米仍然击穿防弹衣,1750米杀敌的情况。
还有第一名,隐匿了姓名,被称为“联合特遣部队2号狙击手”的加拿大狙击手,它的成绩是2017年伊拉克“治安战”中创造的,他使用一杆麦克米兰TAC-50狙击枪,以及Hornady A-MAX.50子弹(.50BMG的变种),在3540米距离上杀死了对手。
实际上,使用麦克米兰TAC-50发射.50BMG弹创造的超远狙击相当多,还有如2002年加拿大罗伯·弗龙下士(Rob Furlong)在阿富汗创造的2430米记录,阿伦·佩里一级下士(Arron Perry)创造的2310米记录等。
也就是说,起码这些TAC-50能说明.50BMG弹药的优越性,它们确实在远距离上更容易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