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