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出借人办理出借款项的对外转账时,其实在备注栏不需要做出额外的说明和备注,因为借贷关系的核心在于借款合同(或借款协议)的签订和借款款项的交付。借贷合同是诺诚实践性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的书面的借款合同是作
出借人办理出借款项的对外转账时,其实在备注栏不需要做出额外的说明和备注,因为借贷关系的核心在于借款合同(或借款协议)的签订和借款款项的交付。
借贷合同是诺诚实践性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的书面的借款合同是作为借贷双方真实意思表达的表示,为借贷合意的证明文件,而款项的实际交付为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两者构成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因此,不需要再转账备注栏再额外说明,如果出借人刻意注明,可以写“***借款合同出借款”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