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官司自己能打,而且最好是自己打!
打官司说直白点就是去法院,通过法院解决矛盾解决纠纷。法律专业术语叫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类。
打官司就是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自己打官司优势在于知道案件事实,劣势就是不知怎么用专业法律术语去表达而已!
这些都是可以化解的,前提是自己必须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专业精准的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付费咨询,法律援助咨询去弄清楚,先精准的搞精准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搞准了,官司就赢了一大半了,如果诉讼请求没搞准,有理也可能败诉,甚至不立案。
打民事官司,重点在诉讼请求,案件成败在于证据是否充分扎实,如果通过付费咨询搞准诉讼请求,后面上法庭辩论靠自己去如实陈述事实就可以了,比如小的借贷纠纷,还有离婚纠纷案子,自己打官司比律师还清楚事实依据的,完全没必要去请律师的,抓落实好对应的法律法规,围绕专业指导的诉讼请求去阐明事实依据就可以了,或者表达诉讼请求后,法官问什么再回答就行了,这和请律师效果是一样的。
当然复杂的案件是有很多不确定性的,几个字差别就可导致官司成败,里面是有技巧的,那种标的额太大的复杂疑难案子还是要高水平律师出马。
行政官司自己打是最合适的,就是民告官官司,举证责任在被告,这个优势就是自己把握好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由被告去举证!
刑事官司,这种官司就是涉及到判刑的,自己去打也是可以的,把握辩护原则,以认罪认罚心态多主张法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比如生活中和别人发生冲突把别人打伤了,就是争取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为原则去辩护!
当然,法律法规太多,是个深奥又简单的问题,说深奥是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难,博大精深,别看一个简单的法律条文,在不同案件事实中是有很多种释法说理的,又会有最高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也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说简单,每一部法律规定就那么几百条,最多一千多条,没有那一个律师能全部去记得,也是要去查阅资料及书籍的,从这点上看,打官司也没那么神秘的,自己多学习,完全可以自己去为自己打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