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申请条件:1.法人客户星级评定为五星级(含)以上的客户(客户总部满足即可)。2.申请普通资金池业务的客户,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结算业务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笔数超过500笔(含)或综合
申请条件:
1.法人客户星级评定为五星级(含)以上的客户(客户总部满足即可)。
2.申请普通资金池业务的客户,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结算业务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笔数超过500笔(含)或综合贡献每年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申请委托贷款资金池业务的客户,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结算业务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含)或笔数超过2000笔(含);业务开办后,客户在工行月均存款余额不得低于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或综合贡献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4.申请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客户,除满足以上(二)或(三)规定的条件外,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国际结算业务量必须超过1000万美元(含)或向工行提供的国际结算量占比超过该集团(公司)进出口额的50%。
温馨提示:
1.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按管理权限报送上级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门审批。
2.开办资金池业务,客户必须遵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
3.境内上市公司必须遵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不得作为成员单位加入资金池服务体系。已加入资金池体系的非上市公司成员单位转为上市公司前,应由客户总部向工行提交撤销申请退出资金池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