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虚拟运营商产生背景: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
虚拟运营商产生背景:
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后,业内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设立已成必然,因为该文件规定,“基础电信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但其中也明确转售业务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且不能自建网络、无号码资源,地位将类似于SP企业,这说明要依赖三大运营商才能生存。
为保证该试点实施,工信部的文件规定了强制措施:即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也就是说,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必须在2年内与2家转售企业合作。
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他们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一部分通讯网络的使用权,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把通信服务卖给消费者。
目前也没有虚拟运营商转网至基础运营商相关政策及规定,并且转售后后期再次回购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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