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期上泰山收费。
明成化时期已开始收门票。周郢说,在古代,国家征收的泰山香税,其中一项即进山门票(另一项为香火钱),他近几年一直在作这个课题的研究,近期结合清康熙“开山碑”及同治香税票等史料,得出了新的发现。
“关于泰山入山香税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传统的说法是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但事实上在此之前,已有征取泰山香税的记录。”周郢告诉记者,据《广德州志》记载:“濮瑾字良玉,天顺癸未(1464)选贡,任宁阳县丞,……泰岳香税,旧额二万有奇,三委瑾摄,增十之二三。”
“这段记载说明,濮瑾督税任宁阳县丞的时候(天顺末至成化八年)就有征收入山香税,由此可知,在早于正德的成化时期就已征收泰山入山香税。目前,这是关于泰山入山香税可考的最早记载,至于泰山从什么时候开始‘卖门票’,我们仍需要考证。”周郢说。
那么古代登泰山“门票”是多少钱?周郢表示,随着时间发展,古代泰山“门票”价格也不断变化。万历时期有史料记载,官府在泰山设总巡官一员,“专一督理香税”,下设分理官,“定遥参亭二员,一收本省香税,一收外省香税,俱填 单给与香客;玄武门一员,收山后香税,亦给单;红门、南天门各一员,俱验单放行;顶庙碧霞宫门上一员,查放香客出入”。初定例本省香客每名纳银五分四厘,外省香客每名纳银九分四厘,后因为出现外省香客冒充本省人的事件,于是改为不分省别,“一例香税银八分”。
当时节假日也“免票”
周郢说,万历时期,朝廷每年要收缴泰山门票税收两万两,后因国家财政困难,入山香税在国家财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进山门票”的价格也不断提高,明末提至每人一钱二分,后改为一钱四分,清初甚至提升至二钱,最高价格是康熙初年曾提至五钱。随着香税不断提高,收入众多,据明末张岱计算:“合计入山者日八九千人,春初日满二万。山税(香税)每人一钱二分,千人百二十,万人千二百,岁入二三十万。”
“按照当时物价换算,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二三百元,五钱差不多是一百多元,跟现在泰山门票价格差不多了。”周郢说,由于清初提高香税税额至二至五钱,导致大量家境贫困的香客交不起香税无法入山,香客锐减,“泰安在古代就是旅游服务型城市,各种为香客提供衣食住行服务的店铺鳞次栉比,香客锐减对泰安地方经济打击沉重。”
为了地方经济不被拖垮,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开始,地方官吏采用类似当今节假日免票的方法,用以招徕香客。现存于遥参亭康熙四十年(1701)二月所立的“开山碑”证明了这一做法,上题“奉直大夫知泰安州事章老爷奉行德政,山东布政司刘大老爷、分守济东道朱老爷,大发仁慈,广开善路,开山自初八日至十八日洪恩碑”。所谓“开山”,就是向登山香客免征香税,免征时间从正月初八起至十八日止,为期十天。不过泰山香税是上缴中央财政的税收,地方官府只能暂时宽免,而无权加以彻底裁革。但是“免票”期间,泰山香客爆满,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受到冲击的泰安地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