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流氓‘’这是一个新名词,但是我们对于这个行为一定很熟悉。
之前看过有段网络视频,咋看之下,我也是很好奇,哪里来的旅游流氓呢?谁是旅游流氓呢?
视频中,一位年轻的导游指责着这些坐在大巴中的游客。这些游客只是支付了8元或者119元的团费,就参加了在桂林三天两晚的跟团游。
因为,这些游客没有购物,或购物没有达到要求,以致于这位导游有点着急了。而情急之下,这位导游直接张口就说游客是“旅游流氓”。并且,根本不在乎游客们的拍摄。显然,在这导游看来,参加如此廉价的跟团游,不购物就是一种“流氓”行为。
是不是流氓行为,其实应该看游客与旅行社所签订的旅游协议。如果协议中有购物的金额要求,那么游客不按照协议办事,就应该承担协议中的补偿条款。而要是协议中没有购物消费金额的要求,那么如此指责,就是导游的问题了。但是,不管咋的,指责游客是“流氓”的言行,这本身就是不尊重消费者,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明目张胆的公开侮辱。
尽管,我们都知道,这种低价或者极其廉价的旅游,肯定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合常理的。毕竟,赔本的生意是无法做的,旅游社和导游也要生存嘛。旅游市场竞争再激烈,再为了诱惑招揽游客不择手段,旅游费用起码也要包得住本钱嘛。
通过远远低于成本价的旅游费,招揽来游客,再通过掌控游客的行程安排,尽可能多的从游客购物消费中提取收益,从而不但弥补成本,也能有高的收益。只是,这样的营销策划,其前提就是游客能够大量的并高价购物。而要是游客购物数量金额没有达到要求,就是问题了。
正如这位年轻的导游在大巴车上,夹枪带棒的指责游客是“旅游流氓”,显然就是因为游客的购物消费没有达到要求。
估计,在旅游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的确定游客的购物要求。于是,这些游客就有机会“钻钻空子”,反正都知道这种低价游要求购物,但是我不购物,又能奈何?难道还能强迫我不成?顶多导游说几句,但能以8元的不可思议的低价格旅游桂林三天且住宿两晚,也能有三正餐两早餐,住两晚酒店,几乎是天大的便宜了。
不过,游客之所以用拍摄视频公开来还击导游,就是因为这种现象曾经在云南旅游市场司空见惯,最后受到处罚的都是旅行社和导游。
对了,这种低价游是老问题,唯一新奇的就是年轻的桂林导游不知高低的新名词“旅游流氓”。呵呵,不是有句俗话,我是流氓我怕谁。有过在云南旅游市场的经验与许多案例,被说几句又不伤分毫,对游客来说,只要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这才是最大的赢家。
当然了,不是说市场不允许存在这低价游,而是旅游市场是没有管制的市场,旅行社可以制定任何市场策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都是允许的。但是,在旅游消费中,无论有任何情况,肯定不应该侮辱消费者的。比如说这公开指责游客是“旅游流氓”,就是极其恶劣的野蛮行径了。尽管游客的旅游消费行为不合情理,不合默认的潜规则,但是游客并没有违法违规。从导游只是指责,但没有更多的言行来看,估计协议只是优惠条件很多,但是并没有对旅游的约束性要求。
这种低价游曾几何时,在云南市场有很多,但是随着媒体的曝光,当地进行了整顿以后,似乎销声匿迹了。而在近几年发展势头良好的贵州旅游市场,反而出现了这种现象,难道是贵州旅游市场火爆之后,一种利用消费者心理的必然的竞争手段吗?从云南的先例来看,这种旅游策划是会见光死的。只要曝光,无论是旅行社,还是导游,甚至也涉及到购物商店等,都会受到当地严厉处罚的。
对这种行为,应该是一露头就打击的。当然了,打击也不能没有依据。在我看来,依据就是旅游协议。如果协议有,则落实协议;若协议没有,则重罚旅行社和导游,谁让他们破坏旅游市场,谁让他们不尊重消费者呢?同时,为了矫正这种低价游,有些地方专门制定旅游参考价格,这些我以为是没有必要的。国内旅游市场是一个基本完全竞争的市场,应该允许各种市场主体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任何形式的市场竞争策略。
要知道,价格可是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也许,对有些旅游社来说,低价招来游客,也许真的能通过提供物美价廉、极具地方特色商品,从而达到多赢的效果。要是这样的话,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消费福利嘛。既能旅游,又能购物,何乐而不为呢?当然了,这种低价游的关键就是不能有强迫言行。而如近期桂林这段视频中导游的言行,就明显的涉嫌侮辱游客了。对此,自然应该是严厉打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