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缺货率=库存数量为零的商品/商品总数*100%作为分母的商品总数,原则上应代表所有在售商品,不过考虑到计算量的问题,结合二八法则,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必备商品目录”来代替“商品总数”。不过在某些企业
缺货率=库存数量为零的商品/商品总数*100%
作为分母的商品总数,原则上应代表所有在售商品,不过考虑到计算量的问题,结合二八法则,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必备商品目录”来代替“商品总数”。
不过在某些企业,连“必备商品目录”也没有(说实话,有必备商品目录,代表这个超市对商品规划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水平,相对大多数国内零售企业来说已经是一种先进的代表了),怎么办呢?我们还可以用阶段销售TOP榜商品来代替。
阶段销售TOP榜商品的选择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固定阶段的top榜商品。例如统一选取上一年度整年度的top榜商品
方式二:查询、计算缺货率当日前推一段时间的top榜商品,例如前推60天。
在选择TOP榜商品时,同样也无须将榜上所有商品均列入,可以根据店铺规模不同有所不同。
大卖场,建议选取前1000名
综超和标超,建议选取前800名
便利店,建议选取前500名
具体的缺货率计算同样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
缺货率(n)=检查时点的top榜商品中库存为0的商品数量/top榜商品数量*100%
上面的公式里加上(n),意思是这种方式计算缺货率,既可以单次考核,也可以多次查询后求平均值再进行考核。
例如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分别检查一次缺货率,将三次缺货率加总后求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月最终的缺货率指标。
方式二:
同样是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三次缺货率检查,每次将有货商品标记为1,无货商品标记为0,这样三次检查结果相加,就会出现0、1、2、3四种情况。最后我们规定凡是汇总值是0和1的都算本月缺货,汇总值是2、3的不算缺货。
这样最后用汇总值是0、1的商品个数比上作为分母的top商品数量,即可得到本月的缺货率。